关于获奖资料展示与说明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7-29

为保障教育创新与发展奖获奖资料的规范展示与有效传播,现就相关事项作统一说明。鉴于近期部分单位咨询获奖资料的提交与展示流程,本奖秘书处特此明确展示原则与操作安排,以便各方参照执行。

获奖资料展示旨在呈现教育创新领域的优秀实践与成果,所有经评审委员会确认的获奖项目,其申报材料中的核心内容将按统一格式进行展示。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、申报单位、创新要点、实施成效及专家评语等,力求全面客观反映获奖项目的价值。

为确保展示信息的准确性与合规性,所有拟展示资料须经申报单位确认,并由本奖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核。审核重点包括:信息真实性、表述规范性、知识产权归属及是否涉及敏感信息。对于不符合展示要求的资料,秘书处将及时反馈并协商调整。

展示渠道方面,获奖资料将通过本奖官方网站及指定合作平台进行发布。展示时间自获奖名单公布后次月起,持续不少于六个月。各单位可在此期间登录官网查阅或下载展示内容。如需对展示资料进行补充或更正,应于展示开始前十五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。

本奖鼓励各获奖单位在遵守展示规范的前提下,自行利用获奖资料进行宣传推广,但须注明来源为“教育创新与发展奖”,并不得对展示内容进行篡改或断章取义。对于违规使用行为,本奖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
后续如有展示标准或流程的调整,将以本奖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。各单位如对展示事宜有疑问,可通过官网咨询渠道联系秘书处。

「教育创新与发展奖」

「2026年7月29日」